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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獬豸,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说文解字》释为“灋,解廌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后汉书·舆服志下》:“獬豸,神羊,能辨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后亦用以指执法者。獬豸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征。自秦代开始,执法御史戴的冠便饰有獬豸像。至东汉时期,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的饰品。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均一律戴獬豸冠,穿绣有“獬豸”图案的补服。獬豸已被后世视为代表法律公正的神物。
2、华表,古代用于表示王者纳谏或指路的木柱,又叫"谤木"或"诽谤木"。"诽谤"一词在古代是议论是非的意思,就是现代的提意见,所以它又具有现代"意见箱"的作用。晋· 崔豹《占今注·问答解义》:"程雅问曰:'尧设诽谤之木,何也?"答曰:'今之华表木也。以横木交柱头,状若花也。形似桔槔, 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涑也。亦以表识衢路也。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今西京谓之交午木。"
3、登闻鼓,是悬挂在朝堂外的一面大鼓。挝登闻鼓,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直诉方式之一。登闻鼓有专门的官吏看守,遇有击鼓者需立即受理或上报。据史书记载于周朝就设有登闻鼓,当时称作“路鼓”。登闻鼓有上达民情、监督官僚的作用。魏晋以后历朝都设有登闻鼓,登闻鼓的设立加强了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检查监督,使民间与最高权利有一定连接,为社会正义的伸张带来过希望。
4、惊堂木的正式名称叫“气拍”,也有叫界方和抚尺的,俗称“惊堂木”,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木,有角儿有棱儿,取“规矩”之意,具有严肃法堂、壮官威、震慑受审者的作用。惊堂木在中国的出现和使用,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各级衙门都可以在开庭时使用,一般的惊堂木上都刻有象征权威的图案,清代以前最常见的是龙造型的图案,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款式标记。
5、法鼎中国古代有禹铸九鼎的传说,诞生于春秋时期又名刑鼎,是中国法治文明的最初载体。郑简公23年(公元前543年)"子产铸鼎,昭法天下",他将法律条文铭刻于青铜器皿鼎上,并置鼎于闹市街头,使鼎成为国家法制的象征,完成古代中国从"礼治"到"法治"文明的演进。
6、天平,一种衡器,它依据杠杆原理制成,由支点(轴)在梁的中心支着天平梁而形成两个臂每个臂上挂着一个盘,其中一个盘里放着已知重量的物体另一个盘里放待称重的物体,固定在梁上的指针不摆动且指向正中刻度时的偏转就是待称重物体的重量。产生较早,到春秋晚期,天平和砝码的制造技术已经相当精密。天平作为一种法器,象征着法律的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寓意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时刻保持中立,严格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因此天平自诞生以来就象征执法的公平、公正。执法者须保持中立,秉承公义、不偏不倚,与诉讼两边均保持适度的间距,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7、令签是发布命令时交给官差代表县官行使权力的,需要很正式的口头或者书面授权的时候才能使用,同时它代表的是主人的威严。令签有两种,一种绿色,一种红色,上面通常写有“令”字或书“执、法、严、明”四字。绿头签通常是派衙役前去拿人或用于较轻刑罚(如打板子),而红色由于象征吉祥,在古代常用于避邪,故红色令签只有在判刑时才使用。
原标题:《【法治文化】法器》